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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东县文学、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艺理论、影视类等重点文艺项目奖励申报条件、奖励标准
2024年巴东县文学、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艺理论、影视类等重点文艺项目奖励申报条件、奖励标准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巴东朋友可随时咨询小编:
2024年巴东县文学、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艺理论、影视类等重点文艺项目奖励申报条件、奖励标准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巴东朋友可随时咨询小编:
巴东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奖励内容较多 查找想了解的奖励可按 Ctrl+F 然后输入关键词即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主题创作实践活动,推动巴东文化品牌建设,提升巴东文化软实力,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奖励政策〉〈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激励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巴东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全面推进巴东文化振兴。
第三条重点文艺扶持与奖励类项目要围绕文化强县目标,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并重,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社会效益。
第二章扶持与奖励对象
第四条扶持对象是指在巴东县内以本地文化为元素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创作的作品。奖励对象是指通过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申报,以巴东元素为主创作的文艺作品。
第五条扶持与奖励的范围:弘扬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的文艺作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巴东风土人情,体现巴东元素,彰显巴东特色,反映巴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文艺作品。
第六条扶持与奖励作品分类: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舞台艺术类(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曲艺等),视觉艺术类(书法、美术、摄影等),文艺理论类(单篇文章、理论专著等),影视类(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商业演出、运作类的作品不在扶持与奖励范围内。
第三章 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
第七条扶持条件:申报扶持的项目需经过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立项,通过选题评审的文艺作品,申报单位或个人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上级党委、政府已有资金安排或扶持的作品不再纳入扶持对象。
第八条扶持标准
(一)文学类:出版发行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作品集的每部扶持5万元。
(二)舞台艺术类:参加州级及以上平台巡演展演的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曲艺等作品,按国家级、省级、州级平台每部分别扶持10万元、5万元、2万元。
(三)视觉艺术类:出版发行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集的每部扶持4万元。
(四)文艺理论类:出版文艺理论专著的每部扶持5万元。
(五)影视类:电影、电视剧每部扶持200万元;广播剧按播出平台给予扶持,国家级、省级、州级平台每集分别扶持15万元、5万元、1万元。
第四章 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九条奖励条件:在国家部委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省州宣传部门、文化旅游部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含所属的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各种赛事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含优秀奖和入围奖,不含对个人或单位授予的荣誉奖。
第十条奖励标准
(一)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电视文艺奖等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20万元。
(二)获得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屈原文艺奖、湖北文学奖、湖北戏剧牡丹花奖、湖北音乐金编钟奖、湖北美术作品展览奖、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奖、湖北摄影艺术展览奖、湖北舞蹈金凤奖、湖北民间文艺杜鹃花奖、湖北书法黄鹤奖、湖北电影金鹤奖、湖北文艺评论奖、湖北杂技金菊奖、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楚天文华奖和楚天群星奖等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10万元。
(三)获得恩施州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5万元。
第五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一条由县文旅局牵头设立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负责项目立项、评审等日常工作。
(一)奖励类文艺项目申报不限数量,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二)扶持类文艺项目必须确保质量,每类扶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扶持项目必须由评审委员会对选题、预期目标等进行评审,报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再启动实施。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成品、社会效果等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兑现扶持资金。
第十二条申报时间及材料:每年4月为集中申报时间,对上一年度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资金进行兑现,对下一年度重点文艺扶持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截止日起2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每年设立50万元文化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巴东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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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主题创作实践活动,推动巴东文化品牌建设,提升巴东文化软实力,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奖励政策〉〈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激励措施〉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巴东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全面推进巴东文化振兴。
第三条重点文艺扶持与奖励类项目要围绕文化强县目标,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并重,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社会效益。
第二章扶持与奖励对象
第四条扶持对象是指在巴东县内以本地文化为元素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创作的作品。奖励对象是指通过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申报,以巴东元素为主创作的文艺作品。
第五条扶持与奖励的范围:弘扬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的文艺作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巴东风土人情,体现巴东元素,彰显巴东特色,反映巴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文艺作品。
第六条扶持与奖励作品分类: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舞台艺术类(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曲艺等),视觉艺术类(书法、美术、摄影等),文艺理论类(单篇文章、理论专著等),影视类(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商业演出、运作类的作品不在扶持与奖励范围内。
第三章 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
第七条扶持条件:申报扶持的项目需经过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立项,通过选题评审的文艺作品,申报单位或个人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上级党委、政府已有资金安排或扶持的作品不再纳入扶持对象。
第八条扶持标准
(一)文学类:出版发行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作品集的每部扶持5万元。
(二)舞台艺术类:参加州级及以上平台巡演展演的戏剧、戏曲、音乐、舞蹈、曲艺等作品,按国家级、省级、州级平台每部分别扶持10万元、5万元、2万元。
(三)视觉艺术类:出版发行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集的每部扶持4万元。
(四)文艺理论类:出版文艺理论专著的每部扶持5万元。
(五)影视类:电影、电视剧每部扶持200万元;广播剧按播出平台给予扶持,国家级、省级、州级平台每集分别扶持15万元、5万元、1万元。
第四章 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第九条奖励条件:在国家部委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省州宣传部门、文化旅游部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含所属的文艺家协会)主办的各种赛事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含优秀奖和入围奖,不含对个人或单位授予的荣誉奖。
第十条奖励标准
(一)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电视文艺奖等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20万元。
(二)获得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屈原文艺奖、湖北文学奖、湖北戏剧牡丹花奖、湖北音乐金编钟奖、湖北美术作品展览奖、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奖、湖北摄影艺术展览奖、湖北舞蹈金凤奖、湖北民间文艺杜鹃花奖、湖北书法黄鹤奖、湖北电影金鹤奖、湖北文艺评论奖、湖北杂技金菊奖、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楚天文华奖和楚天群星奖等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10万元。
(三)获得恩施州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项的,每部(首、册)作品奖励5万元。
第五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一条由县文旅局牵头设立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负责项目立项、评审等日常工作。
(一)奖励类文艺项目申报不限数量,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二)扶持类文艺项目必须确保质量,每类扶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扶持项目必须由评审委员会对选题、预期目标等进行评审,报巴东县文化文艺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再启动实施。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成品、社会效果等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兑现扶持资金。
第十二条申报时间及材料:每年4月为集中申报时间,对上一年度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资金进行兑现,对下一年度重点文艺扶持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截止日起2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每年设立50万元文化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巴东县重点文艺项目扶持与奖励。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