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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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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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项目主要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应用转化与示范推广。2022年支持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第二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创新发展;二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三是省科技厅牵头定点帮扶郧西县的主导、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四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其他有关重点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注册时间一年以上,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2019年以来未通过验收的或有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4.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乡村振兴科技支撑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不超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5.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项目和重点帮扶县项目支持强度50万元,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和郧西县项目支持强度原则上为100万元。申报单位原则上须按1:1要求配套项目经费。
6.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诚信承诺书、申报书封面、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17:00。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执照、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单位设有研发机构或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等、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等材料、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合作协议书、自筹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等。附件材料须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各推荐单位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上传至指定邮箱。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