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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佐证材料及省级、市级补贴补助
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分为三类,分别为:工业类、软件类、物流类企业技术中心,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申报佐证材料等具体细则,有申报需求的苏州市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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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一)工业园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1、对经园区科技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认定后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获得市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姑苏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除享受上级扶持政策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张家港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研发机构积分制度:
1、新增张家港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计20分;
2、新增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计50分;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中心、重点实验、重点研发机构室等,计50分。
4、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计120分。
5、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计300分。
(四)吴中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大力推进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五)相城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对企业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 万元、25万元(设计中心、物流企业、软件企业参照执行,同一法人企业及关联企业的相同领域不重复享受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研发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批准加入“江苏省信息产业企业联合研发中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信局)
(六)吴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吴江区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30万元。
(七)高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新增的研发机构项目。
经上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按以下三种情况予以配套或奖励:
(1)省市立项拨款建设的企业研发机构项目,按上级拨款经费的50%予以配套;
(2)省市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项目,建设期满后经省市科技部门组织考评后给予补助和奖励的,上级 有明确规定的、按_上级规定执行,. 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拨款经费的100%予以配套;
(3)省级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奖励20万元,市级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奖励5万元。
(八)昆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各类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新认定的昆山市级研发机构采用属地备案制,由各区镇根据研发机构建设“五有”标准进行认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鼓励区镇财政对备案的昆山市级研发机构给予支持。
(九)常熟市企业技术中心补贴补助
1、对获得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以服务券形式分别给予150万元、20万元的支持,经绩效评价后按服务券面额分档兑现资助。
二、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注意事项
工业类优先推荐达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亿元人民币),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800万元,研发设备原值超过800万元,研究试验开发人员数超过50人)。申报工业类的企业建议参考本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先登录省工信厅大数据系统进行自评,并在汇总表中备注。
三、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佐证材料
(一)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
非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数据不低于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包含2018年时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数据不低于1亿元。
审计报告要求: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企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相关报表进行合并后报送合并报表。(下同)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
佐证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封面、正文,以及利润表,用记号标明;还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 企业利润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利润总额”。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3 企业当年实缴税金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据实填报。
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
4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
佐证材料已在第1项提供,不再提供佐证材料。
5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上年金额”。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6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利润”。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7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该项数据值为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607-2表进行合并填报。(607-2表主要指标详细解释附后)。
7.1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7.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具体数值由企业据实测算。
该数据如果没有佐证材料,可以不提供。
8、(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607-2表进行合并填报。
9、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项目数量,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为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607-1表进行合并填报。(607-1表主要指标详细解释附后)
9.1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佐证材料
9.2 对外合作项目数佐证材料
10 新产品销售收入佐证材料
11 新产品销售利润佐证材料
该数据佐证材料为表10。
该项只填报数据,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13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佐证材料
14 企业职工总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职工总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15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佐证材料为审计报告含有“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的财务报表,用记号标明。或是其他佐证材料。
16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科技活动人员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证明。
示例:
16.1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16.1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16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若是企业无证明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人员汇总表。
17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职工人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名册。
18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19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20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佐证材料
21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佐证材料
22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月数佐证材料
23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佐证材料
24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佐证材料
25 通过国家和省认证实验室数佐证材料
26 当年完成的科技项目数佐证材料
27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佐证材料
27.1 拥有的发明专利数佐证材料
28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28.1 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29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佐证材料
30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佐证材料
30.1 驰名商标数佐证材料
31 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数佐证材料
31.1 中国名牌产品数佐证材料
32 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32.1 获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二)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物流类)申报佐证材料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
非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数据不低于2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包含2018年时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数据不低于1亿元。
审计报告要求: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企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相关报表进行合并后报送合并报表。(下同)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
佐证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封面、正文,以及利润表,用记号标明;还包括“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 企业利润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利润总额”。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3 企业当年实缴税金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据实填报。
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
4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
佐证材料已在第1项提供,不再提供佐证材料。
5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上年金额”。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6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审计报告《利润表》“营业利润”。
佐证材料为利润表,用记号标明。
7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该项数据值为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607-2表进行合并填报。(607-2表主要指标详细解释附后)。
7.1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7.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具体数值由企业据实测算。
该数据如果没有佐证材料,可以不提供。
8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607-2表进行合并填报。
9、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佐证材料
该项数据值为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项目数量,用记号标明。
佐证材料为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607-1表进行合并填报。(607-1表主要指标详细解释附后)
9.1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佐证材料
9.2 对外合作项目数佐证材料
10、新产品销售收入佐证材料
1)企业新产品较多的填报主要新产品(可适当归类填报);产品类型分生产资料类(投产日期在2016-2018年之间为新产品)、消费类(投产投产日期在2017-2018年之间为新产品)二大类,未填写投产年月的不予认可。
(2)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11、新产品销售利润佐证材料
该数据佐证材料为表10。
该项只填报数据,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12、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13、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佐证材料
14、企业职工总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职工总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15、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该项佐证材料为审计报告含有“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的财务报表,用记号标明。或是其他佐证材料。
16、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科技活动人员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证明。
16.1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佐证材料
基本条件: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16.1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16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若是企业无证明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人员汇总表。
17、技术中心职工人数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职工人数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出具名册。
18、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19、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佐证材料
若是企业无证明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的佐证材料,可由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22、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月数佐证材料
23、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佐证材料
24、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佐证材料
25、通过国家和省认证实验室数佐证材料
26、当年完成的科技项目数佐证材料
27、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佐证材料
27.1 拥有的发明专利数佐证材料
28、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28.1 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佐证材料
29、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佐证材料
30、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佐证材料
30.1 驰名商标数佐证材料
31、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数佐证材料
31.1 中国名牌产品数佐证材料
32、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32.1 获省科技奖励项目数佐证材料
该项佐证材料已在表32中提供。
32.1省科技奖励项目数≤32国家和省科技奖励项目数。
该项只填报数据,无需专门提供佐证材料。
(三)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软件类)申报佐证材料(未编写完整)
1、企业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如无,则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等出具的企业享受2018年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证明)、系统集成资质、ISO9001、ISO27001、CMM/CMMI、ITSS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软件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佐证材料: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明确含有2018年本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的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财务报表。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2018年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财务报告的附注等其他部分不需提供),复印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且需另外加盖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相关报表进行合并后报送合并报表。
4、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采用《国统字[2018]100号》表式,该表应与企业报统计部门的2018年度数据一致,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607-2表分别合并后填报。(607-2表主要指标详细解释附后)
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
6、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人员、从事软件工作的专职人员数证明材料。
7、企业拥有软件产品评估、软件著作权及专利证明材料
看到这里,大家对于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物流类、软件类申报佐证材料和申请补贴资金应该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了,如果你想要申请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