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南京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补贴政策
2022年南京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补贴奖补政策汇编,这里给大家整理了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有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2024年南京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补贴奖补政策汇编,这里给大家整理了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有申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免费咨询18715065127(手机/微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溧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及高企迁入溧水区补贴
(一) 支持本地企业创新发展
1.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每 家 5 万元申报补贴。
2.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共给予每家 35 万元认定奖励。
3.对有效期满当年再次通过认定的高企,省市区共给予每 家 25 万元复审认定奖励。
4.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再次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认定奖励。
5.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给予每家 0.5 万元奖励。
(二) 支持引进市外高企落户
6.对引进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 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落户载体过渡的,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 贴。
7. 鼓励区内科技服务机构、载体运营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或龙头骨干企业(简称“第三方” )围绕我区主导产业, 引进市外符合高企培育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引进企业落地后两年内成功申 报认定为高企的,每认定一家一次性给予牵头引进的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第三方为市级及以上载体运营机构, 引进企业在载体 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内培育孵化的, 每认定一家再额外给予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高淳区补贴
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 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三、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有严重偷、骗税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四)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南京溧水区和高淳区的企业,如果想要申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咨询的,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
免费咨询18715065127(手机/微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溧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及高企迁入溧水区补贴
(一) 支持本地企业创新发展
1.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每 家 5 万元申报补贴。
2.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共给予每家 35 万元认定奖励。
3.对有效期满当年再次通过认定的高企,省市区共给予每 家 25 万元复审认定奖励。
4.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再次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认定奖励。
5.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给予每家 0.5 万元奖励。
(二) 支持引进市外高企落户
6.对引进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 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落户载体过渡的,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 贴。
7. 鼓励区内科技服务机构、载体运营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或龙头骨干企业(简称“第三方” )围绕我区主导产业, 引进市外符合高企培育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引进企业落地后两年内成功申 报认定为高企的,每认定一家一次性给予牵头引进的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第三方为市级及以上载体运营机构, 引进企业在载体 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内培育孵化的, 每认定一家再额外给予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高企迁入高淳区补贴
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 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三、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溧水区和高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有严重偷、骗税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四)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南京溧水区和高淳区的企业,如果想要申报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咨询的,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