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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附申报条件、程序、时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2/9     浏览次数: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要找代理机构申报,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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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涉农高校院所(或专家团队)有密切合作、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业绩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

二、成果来源

(一)2019年(首届)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上发布的100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1000项优秀农业科技成果中2018年以来评定的科技成果,以及2019年以来评定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应首次在成都市域转化应用。

(二)在推进“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中,推广示范2024年成都市水稻田间示范品种、近三届成都市“鱼凫杯”获得金奖及以上奖项且审定区域包含四川的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品种,具体品种名单见附件5。

三、支持类型和经费标准

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分类予以项目后补助支持。其中,一类项目1个,每项经费3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很广、经济社会效益特别好的项目;二类项目2个,每项经费2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三类项目5个,每项经费1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四类项目16个,每项经费5万元,支持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广示范上述成果来源中第二大类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归为第四类补助标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择优评选。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周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报1年期或2年期项目。

五、支持方向、重点

(一)新品种及先进种养殖技术

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 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宜机化新品种: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功能农业新品种等;

2. 作物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育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繁育生产与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等。

3. 规模化种苗立体工厂化培育新技术:立体多层工厂化育苗补光技术、蔬菜壮苗培育与营养调控技术、嫁接苗愈合光调技术等。

4. 种养殖新技术:功能农业生产技术,作物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节本增效种植技术,畜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技术等。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 粮薯豆精深加工:功能性粮薯豆食品加工、粮薯及杂粮方便食品加工、粮薯豆传统加工食品升级、粮薯豆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2. 果菜茶精深加工:多用途直投式功能菌剂制备、非热力灭菌、高低倍果菜茶浓缩汁加工、果菜茶产品多元化开发与应用、果菜茶新产品保鲜储藏与冷链配送、果菜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中央厨房川菜加工关键技术及其新业态的建立等;

3. 肉蛋奶精深加工:猪牛羊等畜禽精深加工技术、低成本高效灭菌、功能性包装和冷链物流、副产物及废弃物再利用等;

(三)绿色生态农业

支持绿色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 农业高效用水:水肥药一体化、节水灌溉新产品和新装备等;

2. 化肥农药减施增效:高效环保肥料、生物肥料、新型农药、化肥农药减施技术配套新产品及新装备等;

3. 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等。

(四)农机装备及设施

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特别是适应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和职能设备,经济作物绿色保鲜与储藏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植物工厂化生产配套技术装备等;

2. 畜牧机械设备设施:畜牧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装备、新设施,畜牧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

六、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转化的科技成果应首次在成都市域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归属清晰,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1年以上,且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3. 项目实施地须为成都市域范围;

4. 项目具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及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5.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年度内限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每一个科技成果对应补助一个申报业主。

(二)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在国家和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天府粮仓“一带十园百片”区域、成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核五园N基地”转化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 单纯技术引进、简单扩大规模的项目;

3. 不属于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4. 相同项目已享受其它的各级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 对违反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的项目,不得享受各类财政补助。

七、必要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申报单位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3. 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

5. 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6. 与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成果来源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需加盖独立法人公章;

7. 土地流转合同及建设相关载体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八、管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申报指南,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如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先进性、转化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四个类别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

(四)项目实施。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项目推进台账资料用于考评验收。

(五)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并达到相关考核指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处室、专家对项目产生的成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资金支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推广成效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七)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接受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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