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和能力,现将2022年企业研发机构备案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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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备案对象
符合备案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备案范围
研发机构应为企业内部自建或与高校院所等单位共建的从事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产品试验等创新活动的机构,包括企业内设或异地创建的研发(技术)中心、研发(技术)部、研发检测中心、研究院、创新中心、试验基地等类型;经相关部门认定或备案建在企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
三、备案标准
1.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研发人员10(含)人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研发场地不少于60平方米;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合计不低于300万元,研发项目(课题)不少于3个(含)。
2.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下的企业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研发人员3(含)人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原值50万元以上;研发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合计不低于50万元,研发项目(课题)不少于1个(含)。
四、备案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单位使用个人账户登录“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34.38.200:301/),填报《鄂州市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备案申请表》,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一式2份报送到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扫描上传系统。第一次登录的单位请按操作说明,先注册账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
(二)审核推荐
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重点核实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研发经费的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汇总后(附件2),行文报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三)现场抽查
市科技局根据各区推荐单位情况,组织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四)公示公告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备案。
(五)动态管理
为减轻企业负担,市科技局每年一季度会同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填报《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中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经费等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未如实填报数据的企业,在网上公示取消其备案资格。对其他企业,每年组织开展现场抽查,经确认不符合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在网上公示取消其备案资格。对拟新备案的企业,每年发布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备案。
四、支持方式
对通过研发机构备案的企业,优先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时落实各类奖补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