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3月2日 星期三,欢迎光临本站 

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评分标准及攻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5/17     浏览次数:    

大家好,小编整理了2024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评分标准及攻略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715065127(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2024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及高企迁入奖励补贴(滁州市各区县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滁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滁政办秘〔2019〕119号

琅琊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新认定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2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含市级补助部分)。

政策来源:琅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修订)滁琅政办秘【2021】2号

南谯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奖补10万元;对整建制转入本行政区域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10万元。

政策来源:南谯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南政〔2019〕35号

凤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待高企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用于高企申报相关费用;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补政策。

2、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首次入规且当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5000万以上和1亿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和3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按以下条件一次性给予奖励。

15.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按照省市要求给予奖补。

3、完成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目标任务,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对乡镇(园区)、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其中招商协议中有“投产三年内申报高企”条款的,对投资促进局奖励0.5万元。任务未完成的,对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按上述奖励标准削减50%奖金。

4、每新增一户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分别对统计部门、主管部门、经信局奖励0.5万元。

5、每新增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主管部门奖励0.5万元。

政策来源: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凤政〔2020〕48号

来安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奖励。

2、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落户我县的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每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来源:来安县加快建设创新型来安若干扶持政策?来政秘〔2020〕59号

全椒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全椒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奖励政策(2020年修订)

定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来源:定远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天长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1、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HUOJU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2、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对年度工业总产值增幅超20%、30%、40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3、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中工业总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1万元奖励,超过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

4、高新技术产业类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 10亿元以上的,对当年工业总产值增幅超过10%、20%、30%、40%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5、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o%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30万元。

政策来源:天长市科技创新奖励补助法(试行)

明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HUOJU计划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认定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奖励。对到期放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奖励政策。

政策来源:明光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奖励政策明政〔2019〕3号

二、2024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2024年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分依据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