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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6/2     浏览次数:    

2024年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汇编,如果黄山屯溪区企业想要申报文中所提及的奖补项目,或者对于其他补贴项目有疑问的,都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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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一)黄山屯溪区新入规(达限)企业奖励。首次列入国家一套表平台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入规补助5万元,年度入规补助3万元;首次列入省重点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补助2万元;首次列入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补助2万元。以上补助分两年平均兑现,次年补助需企业营收较上年正增长才予兑现。

(二)黄山屯溪区发展贡献奖励。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按企业规模、营收增速分档奖励。营收增速分档划分标准根据当年经济运行形势,可适当上下浮动,最终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当年营收增速20%-50%的,奖励1万元;增速50%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当年营收增速20%-50%的,奖励2万元,增速50%以上的,奖励3万元。对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营收增速20%-30%的,奖励3万元;增速30%以上的,奖励5万元。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发展贡献率分别居全市前5位的企业或单位,各奖励0.5万元。

(三)黄山屯溪区鼓励扶持一定规模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向小微型企业转型,对“个转企”后纳入统计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补助。

(四)黄山屯溪区支持各大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服务业集聚区实行统一结算模式,对总运营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入驻商户达50户以上的,新建统一的结算平台并正常投入使用,商户营收均纳入统计的,连续三年给予补助。

(五)黄山屯溪区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主营业务为5G服务、云计算、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工业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其中支持范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60%)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同一企业逐级达标的依次补齐升级奖励差额。

(六)黄山屯溪区鼓励线上经济发展。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主营业务从事线上消费、线上旅游、线上教育等线上经济企业年营业收入(其中支持范围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60%)首次达到5000万、1亿元、5亿元,且纳入统计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逐级达标的依次补齐升级奖励差额。

(七)黄山屯溪区支持综合利用闲置楼宇开展电子商务培育工作。对营业面积2000㎡以上,入驻线上企业15家以上,且线上销售额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业中心,一次性奖励综合运营管理单位10万元。

(八)黄山屯溪区鼓励企业直播带货运营。服务业企业通过自主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的,按照年直播销售额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直播服务机构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2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黄山屯溪区鼓励制造业主辅分离。鼓励制造业企业将研发设计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物流、销售等业务分离组建专业化的法人企业。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设立的新企业纳入统计的,给予原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十)黄山屯溪区新晋升为国家5A、4A、3A级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与区内10户以上工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逐级达标的依次补齐升级奖励差额。

(十一)黄山屯溪区首次认定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分别奖励25万元、10万元、5万元。首次认定的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安徽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十二)黄山屯溪区首次进入年度全省十强旅行社或者年度全省十强入境外联接待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已经进入全省十强旅行社或者全省十强入境外联接待旅行社,保持上年度排名的奖励1万元;位次每提升一位再奖励0.5万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十三)黄山屯溪区新荣获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并将商品市场化销售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十四)黄山屯溪区新认定的中国金星奖饭店、国家白金五钻级和五钻级酒家酒店、五叶级中国绿色饭店(餐饮企业)、国家五星级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四钻级酒家酒店、四叶级中国绿色饭店(餐饮企业)、四星级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

(十五)黄山屯溪区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安徽省老字号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

(十六)黄山屯溪区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新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主持完成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新纳入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评估合格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十七)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参与市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全国性、省级展销会的,每个标准展位一次性分别补助0.5万元、0.3万元。

(十八)黄山屯溪区对全区需要予以重点扶持高质量发展的其他服务业重大事项和活动,以及市级以上服务业相关政策要求配套奖励的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奖补政策部分项目申报条件

(1)屯溪区规上企业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有资质建筑法人单位企业:年度产值达5000万以上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

 

(2)屯溪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条件

1、园区应具有较好的区位及交通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园区已制定发展规划;

2、开业运营满1年或以上,具有独立运营的物流园区管理机构;

3、全部入驻企业物流业务年收入5亿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物流企业不少于1家;

4、实际占地面积:≥200亩;

5、物流运营面积占比:≥60%;

6、仓储面积:≥6万平方米(其中,库房仓储面积≥3万平方米);

7、具有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等,可以提供车辆进出管理、运营和统计等服务,平台网页级别(PR值)≥1.0;

8、可以提供停车、住宿、餐饮、加油(加气、充电)、修理、物业、安保等配套服务,以及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政务和商务服务;

注:

1.物流运营面积占比=物流运营面积/实际占地面积,其中,物流运营面积包括码头、铁路装卸线、道路、仓库、堆场、雨棚、流通加工场所、货车停车场、装卸搬运场地、信息服务用地等,不包括生活配套和商务配套用地。

2.仓储面积,指园区拥有的库房及堆场等仓储设施面积之和。

3.园区物流强度=园区年度货物吞吐量/园区总占地面积,单位:万吨/km²·年。

4.快递物流园区年处理邮件量≥5000万件,冷链物流园区的冷藏冷冻仓库≥10万立方米。

5.如个别指标达不到申报条件,但园区经营模式比较创新、其他指标特别突出的,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认可后也可申报。

 

(3)屯溪区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登记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2.品牌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健全,品牌管理专兼职人员落实,积极协助政府部门保护和管理品牌;生产经营的产品(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认同度较高;

3.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且成长性好;

4.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5.连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6.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低能耗、无污染,重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近两年,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违法行为,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7.企业已经被认定为着名商标、驰名商标及已经被推介为“黄山市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者不在申报之列;

8.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4)屯溪区省级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5)屯溪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处分或媒体曝光。

3.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其他行业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4.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5.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6)屯溪区省级老字号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品牌创立已有40年,并累计经营至少30年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安徽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就是2024年黄山屯溪区服务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具体细则内容了,有申报需求的屯溪区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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