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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物流补贴12条!荆门市物流业奖励政策申报条件、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9/25     浏览次数:    
荆门市物流业奖励12类项目,东宝区、掇刀区、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钟祥市、京山市物流企业申报物流业奖励政策的条件和材料,有不明白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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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荆政办发〔2022〕31号)要求,制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如下。
一、大力招引物流企业来荆落户
(一)加大总部企业招引力度
1.物流企业将总部注册地由市外迁入我市中心城区或在中心城区设立区域总部,且每年市外业务在我市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不低于300万元的,可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招商引资合同、税收缴纳凭证、法人营业执照、总部企业佐证资料、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市区共同承担的区属总部企业奖补政策兑现,由区级先行兑现,涉及市级分担部分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级财政补助各区。市区两级自主招引总部企业奖补政策兑现,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招商部门资格审核、财政部门研究提出奖补资金兑现方案后,报本级政府审定执行。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2.对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且从市外整体搬迁设备至市内生产的项目,按实际发生搬迁费用的100%给予设备搬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招商引资合同、设备搬迁合同及搬迁费用发票、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招商、税务、邮政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邮政管理局、荆门市税务局。
(二)落实物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3.对符合我市中心城区物流园区布局规划,且固定资产(仅限厂房、新购设备、在荆登记注册运输车辆)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含本数)5亿元以下的物流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4%的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亿元以上(含本数)的物流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的补助。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招商引资合同、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招商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二、积极培育物流业龙头企业
(三)实施A级物流企业奖励
4.在符合规划的物流园运营的社会物流企业,通过5A级物流企业或5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4A级物流企业或4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物流企业级别由4A级或4星级升至5A级或5星级的,只奖励差额。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认定文件,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
(四)落实新引进物流企业税收贡献奖励
5.新引进的物流企业投产达规后,连续6个年度对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给予奖励,其中前3年按地方实得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地方实得财力的50%给予奖励。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招商引资合同、建设运营情况说明、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招商、统计、税务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荆门市税务局。
(五)发放农村快递物流建设补贴
6.对在农村建设快递网点超过100个的快递企业(含直营分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多建设50个增加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快递经营证照、农村快递网点建设说明、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邮政等部门审核,报属地政府审定后兑现。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邮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
三、积极拓展对外物流通道
(六)实施铁路专线补贴
7.对已开通和新开通的荆门铁路直达专线,可享受我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
企业向国际内陆港公司提交申请报告、集装箱重箱铁路运单、集装箱重箱箱量数据、申请单位对公账号、铁路货运大票、企业诚信承诺函,国际内陆港公司汇总初审,市商务局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旅投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
8.对设置集装箱还箱点的物流企业进行补贴,每租出1个20英尺、40英尺标准集装箱分别给予150元、300元的租赁补贴。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还箱点协议,设备用箱单、订舱提箱单以及货物运单,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商务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商务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
(七)实施公路零担专线补贴
9.对开通荆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郑州省级公路零担直达专线,且每条专线每月发车不少于25天、车型为9.6米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去程按2元/千米、返程按1元/千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条专线每天补贴1车次。
企业(或零担联合体)提供申请报告、开通专线连续6个月满足补贴条件的台账,包括零担专线运营情况说明,订单、车辆及路线轨迹信息,每辆车的发车清单(3种以上货品种类)及发票,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审核,报属地政府审定后兑现。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
(八)实施汉江航运专线补贴
10.对开通荆门新港至武汉阳逻港集装箱定班航线,且每周航班量在1班及以上的航运企业,按班次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与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挂钩,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60标箱以下的,每航次补贴1万元;船舶设计核定载箱量60标箱及以上的,每航次补贴1.2万元。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水路运输和船舶营运相关资质证书、属地交通港航海事部门登记备案的航班计划书(含船期、航线和舱位),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沙洋县、钟祥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审核,报属地政府审定后兑现。兑现情况报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沙洋县、钟祥市人民政府。
四、促进多式联运发展
(九)落实多式联运实施及营运主体奖励
11.对在荆门的多式联运项目实施、营运主体,通过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项目由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只奖励差额。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认定文件,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
12.对在荆门注册的“一单制”多式联运营运主体,为本地工业企业提供多式联运服务且当年累计达到200标箱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企业提供申请报告、法人营业执照、“一单制”物流合同、多式联运情况说明、运输合同、水运运单、铁路大票以及佐证资料、企业诚信承诺函,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申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初审,报属地政府审核。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复审,报政府审定后兑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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