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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解疑

浅谈绘图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重要性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3/21     浏览次数:    

申请发明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书的附图,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用什么软件绘制,但前提是所绘制图片必须清楚,所以只要能够真实清楚的表述图片所要表达的内容,手绘扫描都是没有问题的;但还是建议用CAD或visio绘制,比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有附图的规定。对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按下列要求制作:1.发明、实用新型的几幅图,可以绘制在一张图纸上,并准确标明1,图2……”序号2.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如果将该图缩小到原图的三分之二大小时,能保证清晰地分辩出图中的各个细节3.不得出现的附图。凡在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同时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4.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5.附图中除必须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以上可以看出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对于附图的绘制要求也非常严格。

当产品结构的六视图无法表达出其原理的时,需要绘制产品的剖视图,在绘制剖视图时,剖面需要采用斜线表示;剖视和视图之间采用分界线分开,分界线采用波浪线;相邻的辅助零件的轮廓线采用细双点画线;当产品整体的图形过大,无法全部在附图中表现出来时,需要将产品的局部图截出来,截图的断裂处的边界线采用双折线或者波浪线表示;当结构在视图中无法表达出来时可定义为不可见轮廓,不可见轮廓采用虚线表示。当重要的部件在产片的整体结构图中看不清楚时,要将部件放大,放大的部件图必须与原图的结构和比例相一致,这样才不会使放大部件与原图出现误差。每一个需要描述的零部件在绘图过程中都必须进行标号,通常采用线条和阿拉伯数字。当需要绘制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流程图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流程图需要采用箭头来指向下一个流程。绘图应采用黑色线条的二维图绘制,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等不符合规范的图片。绘图过程需采用清晰的黑色线条进行绘制。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零件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他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准确的附图,可更好的表达专利的创新点,精准的绘图有助于提高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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