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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奖励轻松拿!2024年度成都高新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时间、补贴范围及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1     浏览次数: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度成都高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时间补贴、对象范围及材料流程,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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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17日10:00 —2024年12月8日17:00

二、支持对象

(一)支持对象。本政策重点支持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协会金融服务平台以及金融人才。

(二)适用范围。本政策所指的各类金融机构为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公司等纳入“一行一局一会”(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同)监管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金融要素市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准金融机构;金融协会和金融服务平台是指注册在成都高新区的相应主体,相关个人是指工商、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持牌金主融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全职员工。支持对象需未享受过高新区其它类似政策补贴。

(三)适用时间。本次申报事项所涉及相关业务发生时间需为申请年度的上一年。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基础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本细则中《若于政策(修订)》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基础材料如下。

1.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于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上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含各税种金额,须税务部门认可)。

4.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1.审核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拟支持企业名单公示。

3.资金拨付。

五、申报规程

(一)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发展

支持方向1:支持法人机构聚集。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实缴资本达到 5000万元的,市、区两级政策联动,按实缴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奖励。对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各类金融机构,实缴资本达到 5000 万元的,按实缴资本的 1%分三年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万元。

1.申报项目和标准

项目A:对在成都高新区新注册设立且实缴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募基金等国家级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按实缴资本的 1%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4000万元奖励。

项目B:对在成都高新区新注册设立且实缴资本达到5000 万元的地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实缴资本的 1%,按照50%、25%、25%的比例分三年给予最高 2000 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新成立的国家级和地方级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其中国家级是指“一行一局一会”批准成立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地方级是指经省级金融部门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

支持方向2:支持省级分支机构聚集。对新引进银行、保险的省级分支机构,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

1.申报项目和标准

对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的银行、保险的省级分支机构,每家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2022 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 万元或当年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要求的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占比超 10%的,奖励金额提升至300 万元。

2.申报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的银行、保险的省级分支机构(不包含注册地在成都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搬迁至成都高新区)。

支持方向3:支持高能级机构“首店”入驻。对在成都高新区设立成都首个机构的高能级 500强金融机构和顶尖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给予50 万元奖励。

1.申报项目和标准

项目A:对2022年《财富》排行榜中世界500强及中国500强榜单上的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的全资或持股比例50%(不含)以上金融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项目B:对清科202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 100强、清科2022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100强中前十名的机构,在成都新设的全资或持股比例 50%(不含)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上述高能级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的且为其首个金融机构及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二)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

支持方向1: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发展。对新引进的法人型金融科技企业,实缴资本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按实缴资本的 2%,分三年给予奖励,最高 2000 万元。

1.申报项目和标准:

对新引进的法人型金融科技企业,实缴资本2000 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按实缴资本的 2%,按照 50%、25%、25%的比例,分三年给予奖励,最高2000 万元。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银行、证券、保险类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在成都市新设或迁入的全资或持股比例50%(不含)以上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且落户企业需承诺 5年内不迁离高新区。

(2)入选 2022年毕马威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50、IDC中国“FinTech50”榜单的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支持方向2: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加快发展。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对获得市外投资机构 1000 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 2%给予股权融资奖励,单个企业当年最高奖励 500 万元。

1申报项目和标准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银行、证券、保险类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在成都市新设或迁入的全资或持股比例 50%(不含)以上金融科技类法

人企业,且落户企业需承诺5年内不迁离高新区。(2)入选 2022年毕马威中国领先金融科技企业 50、IDC中国“FinTech50”榜单的金融科技类法人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三)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业

1.申报项目和标准

项目A:鼓励股权投资企业聚集发展。对注册在成都高新区并以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到位资金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项目B:对投资成都高新区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 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奖励 100 万元。

2.申报条件

(1)项目 A:注册在成都高新区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新登记备案的,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制专业投资公司或在发改部门新备案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设立时间需在 2022年内,资金到位时间需自设立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项目B:注册在成都高新区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或在发改部门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含有限合伙企业),按照其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被投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

(四)支持其他相关机构聚集发展

支持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对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所或总公司落户后给予每户30 万元落户奖励。

1.申报项目和标准

对新落户成都高新区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所或总公司落户后给予每户30 万元落户奖励,要求从事金融相关业务营收占比超过总体营收 30%以上。

2.申报条件

对新落户成都高新区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所或总公司,从事金融相关业务营收占比超过总体营收30%以上。

(五)支持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

支持方向1:加快引进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加快引进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 10 万元,对省级分支机构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 5 万元

1.申报项目和标准

对成都高新区的银行、证券、保险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和省级分支机构的董事长及总经理(或行长);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融资担保等地方性金融组织的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及清科 202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前 50强、清科 2022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前 50 强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进行人才支持,每家机构享受此政策不超过 2 人,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 10 万元,对省级分支机构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 5万元。

2申报条件

工商和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银行、证券、保险及公募基金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和省级分支机构高管;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融资担保等地方性金融组织高管;以及清科202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前 50强、清科2022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前 50 强高管,现任在职高管:每家机构享受此政策不超过 2 人;申请人近三个月的社保或个税需在成都高新区。

支持方向2: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等资格认证考试,对2019年1月1日后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成都高新区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2年的现任在职员工,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

1.申报项目和标准

对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北美精算师 (ASA)、中国精算师(FCA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等执业证书在成都高新区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 2年的现任在职员工,一次性给予3 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等资格证书且在成都高新区金融机构全职工作满 2 年的现任在职金融从业人员,申请人社保和个税均在成都高新区,已享受过该项政策的个人不再受理。

(六)鼓励金融行业自律

支持方向1:支持依法设立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专业协会、行业联盟,鼓励开展行业自律、政策宣讲、人才交流、业务对接等活动。对经认定的相关组织,按会员类别和数量给予最高 40万的落户开办奖励。对在成都高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相关金融协会组织,按 40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

1.申报项目和标准

(1)项目A:支持依法设立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对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相关组织,会员类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等和会员数量分别达到 400家、300家、200家的组织,与业务指导单位联合主办活动达到15 次、10 次、5 次,分别给予40 万、30万20万的开办奖励。

(2)项目B: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的相关金融协会组织在成都高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按 40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 10 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

(1)项目A: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协会会员类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等和会员数量分别达到 400 家、300家、200家的组织,与业务指导单位联合主办活动达到 15 次、10次、5次,分别给予40万、30万、20万的开办奖励。

(2)项目B: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的相关金融协会组织在成都高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按 40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 10 万元补贴。

支持方向2:实施业界共治。支持成都高新区金融业业界共治理事会等行业自律机构开展各项活动,按年度实际支出给予理事会执行机构最高 40 万元补贴。

1.申报项目和标准

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等社会团体法人开展各项活动,按年度实际支出给予理事会执行机构最高40 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

高新区国资金融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等社会团体;经成都高新区国资金融局认定的各项业界共治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比赛、论坛、宣讲等)

(七)支持金融科技研发创新

对落户在成都高新区的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的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研究机构,对国家级和省级机构分别给予300 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2022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的区内企事业单位。

(八)营造金融发展氛围

对在成都高新区举办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金融活动的组织方,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贴。

1.申报项目和标准

高新区企业、机构主办或承办的各类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金融活动。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贴。

2.申报条件

金融活动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举办,且由工商、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持牌金融机构主办;政策支持的金融活动需报国资金融局备案,且活动合同金额需超 200万元;活动委托服务方不能申报补贴。

(九)鼓励使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其他融资,按照融资金额给予梯度奖励,融资金额在15亿元以内的按融资金额的 0.3%对平台进行奖励,融资金额超出15 亿元部分按融资金额的 0.2%对平台进行奖励。

1.申报条件

申报平台为成都高新区公益性金融服务平台,帮助高新区企业获得政策性产品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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